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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明起对澳产进口大麦征收73.6%反倾销税

内容来源:证券时报网 发表日期:2020/5/18 15:27:18

5月18日,商务部网站发布2020年第14号公告:关于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的公告。根据《反倾销条例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,自2020年5月19日起,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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